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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洪(1907~2002):国立中央大学艺术系教授、南京大学音乐系主任(1947~1952)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05日来源:浏览次数:40263

陈洪(1907~2002)
 
国立中央大学艺术系教授、南京大学音乐系主任(1947~1952)

       著名音乐教育家、音乐理论家、作曲家、翻译家陈洪,广东海丰人,1907年2月10日出生。1923-1925年在上海美术专科学校学习美术和音乐。1926-1930年在法国国立音乐院南锡分院深造。1930年回国后,在广东戏剧研究所与马思聪创办了一支单管制管弦乐队和一所附设的音乐学校,兼任校长。1932年又与马思聪合作建立了私立广州音乐院,任副院长。其间,主编出版了《广州音乐》10期。1936年广州音乐院因经费问题被迫停办后,1937年8月陈洪受萧友梅之聘任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教授兼教务主任。他大力整肃校务,修订完善教学大纲,组织乐队举行“救济难童音乐会”,创办《音乐月刊》与不定期刊物《林钟》。上海沦为“孤岛”期间,音专迁至租界,对外称“私立上海音乐学院”,萧友梅易名萧思鹤退居幕后,由陈洪易名陈白鸿出面负责。1938年黄自逝世,陈洪还接过黄自遗留的“公共和声”、“音乐史”、“音乐欣赏”等课程。包揽全校音乐共同课的教学,造就了如黄贻君、钱仁康、邓尔敬、李德伦、韩中杰、陈传熙、吴乐懿、高芝兰等不少杰出人才。
        1941年底汪伪政府接管音专,改名为国立音乐学院,院长李维宁兼任教务主任,陈洪遂专心从事教学。抗战胜利后,1946年陈洪任南京国立音乐学院教授兼管弦系主任。1947年兼任国立中央大学艺术系教授。新中国成立后任南京大学音乐系教授兼系主任。1952年院系调整后到1983年任南京师范学院音乐系系主任,后任名誉系主任。2002年7月4日因病辞世,享年95岁。
        陈洪这位中国高等音乐教育的开拓者之一,以半个多世纪的精力,创建学校,出版刊物,主持校务,教书育人,不论遭遇多少疾风暴雨、艰难险阻,他都矢志不渝、呕心沥血地坚守在音乐教育这片园地上。尤为可贵的是,为了整个国家、民族音乐水平与素质的普遍提高,几十年来,他甘愿把自己全部的心血倾注于祖国的师范教育事业,培养了数以千计的音乐师资。他的学生遍及全国各地,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他撰写的《视唱教程》被高教部确定为全国统一教材。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陈洪创作了《冲锋号》、《把敌人赶出领土》、《上前线》等抗日救亡歌曲。新中国成立后,他的主要创作有获奖作品《共青团之歌》、《教师颂》、《春风桃李》、《三门峡大合唱》等。
        作为音乐理论家,陈洪对中国音乐教育事业的重大贡献之一是首先将在法国学到的“固定唱名法”引进中国,并大力提倡推广。早在上海国立音专时,三十年代,结合教学写出了《基本乐学》和《曲式与乐曲》;四十年代完成了力作《对位化和声》,对和声与对位的有机结合进行了独创有益的探索。后来又撰有《怎样写歌曲的钢琴伴奏》、《小提琴教学》、《视唱教程》等著作,以及“英雄交响曲第一乐章研究”、“玛勒和他的<尘世之歌>”、“忆萧友梅先生与抗战初期的上海国立音专”、“忆马思聪”等许多研究文章。他的主要译作有:《贝多芬的九首交响曲》(柏辽兹著)、《论贝多芬交响曲的演出》(魏因迦特纳著)、《西贝柳斯》(林波姆著)、《巴托克论文书信选》、《肖邦对浪漫主义音乐的贡献》(丽莎著)、《曲式及其演进》(麦克斐逊著)等。
        陈洪曾任中国音乐协会理事、中国音乐家协会江苏省分会副主席、江苏省文联副主席、《中国大百科全书&#8226;音乐卷》编委、中国音乐教育学会顾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届学科评议组成员、第二至六届江苏省人大代表、第一至四届南京市政协常委等职。2001年5月,他荣获中国文联和中国音乐家协会颁发的最高荣誉奖——金钟奖终身荣誉勋章。
                                  (杨先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