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通讯》

“两会”期间我校代表积极参政议政接受媒体采访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0日来源:校友总会浏览次数:770

 

 

    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我校易红校长接受新华报业网采访时强调:“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凸显党和国家对社会公正和教育公平的高度重视,应该以法律的力量推动和保障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和谐社会的实现。”

    易红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教育公平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应看到,当前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社会各阶层之间在接受教育的数量和质量上仍然存在差异。诸如基础教育择校的高额费用、部分社会群体接受高等教育的保障不足等问题,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困扰。

    为此,易红建议制定《教育公平促进法》,以进一步推动教育公平。“该法规首先应明确教育公平的基本理念。”易红解释,我国现有教育法规和政策已经明确了教育的公平性导向,但是考虑到对公平的不同理解方式,有必要在法规中明确教育公平的内涵,“在不可能做到绝对公平的情况下,应重点强化起点公平,因为起点公平是教育公平的基石。”

    同时,易红认为法规还应充分体现公民尤其是弱势群体接受平等教育的各种权利,如公平入学权等;对教育资源的分配问题做出科学的、原则性的规定,包括教育资源的投入和获取方式、既定教育资源的分配办法等,如教育补贴的发放。易红强调,法规还应对违背教育公平的行为进行界定,并对这样的行为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全国人大代表、我校东方文化研究所所长陶思炎教授也在会上提建议。该建议在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被采纳。他在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也积极主张保护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他说:随着我国“非遗”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我国一批重要的文化遗产已成为世界人民的共同精神财富。但是,“申遗”并不是目的,根本上是为了更好地传承和保护这些遗产。就目前的现状来看,一些已经进入名录的项目,其保护状况令人担忧。拿南京云锦来说,既要研究恢复原来的技艺,又要结合发展进行创新,面临研究经费不足、人才断档、有关保护法律法规缺失等问题。

    陶思炎介绍说,有的“非遗”项目申请成功后,要么就弃之不管,要么就出现过度商业化炒作、仿冒伪劣、无序竞争等问题,有损“名录”形象,不利于项目保护。为此,陶思炎建议对进入“非遗”名录的项目加以重点保护,针对各项目的具体情况,不同程度地加大经费扶持,以确保研究、传承工作得到有效保障。

    陶思炎说,要制定相关的保护法规。一方面要加快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立法工作,另一方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非遗”项目,发展文化产业,同时也要杜绝无序竞争、侵权造假和粗制滥造等有害“非遗”的现象。

    陶思炎建议,还应加强人才培养,提升传承队伍的规模和专业水平。可用培训、带徒、办学等方式,使各重要项目后继有人。(关 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