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飞(1921-):国立中央大学化工系1948年毕业校友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04日来源:浏览次数:5087
李飞(1921-) | |
国立中央大学化工系1948年毕业校友 |
李飞,字贻长,号思皇,堂名咏竹斋。曾用笔名及化名西克、刘以之等。1921年12月生,湖南湘乡人。李飞3岁能背诵唐诗数十首,7岁入小学即会作诗,为邻里族长所称赞。1937年"七七"事变后方考入内迁之建国中学初中读二年级,因热心抗日救亡宣传工作,故在1938年9月被吸收参加党的外围秘密组织--青年救国团;因其为建国中学抗日宣传队负责人,得以阅读毛泽东著作及进步书刊,为其思想倾向奠定了基础。 1942年高中毕业后,参加全省统考,以居前50名而保送进入中央大学化学工程系,但以缺乏去重庆的川资,滞留家乡教小学一年,于1943年11月历尽千辛万苦,方抵重庆上学。在大学期间,先后参加了民盟中大地下支部、党在中大的地下外围组织"新民主主义青年社"及与工学院进步同学共同组建的秘密组织"工社"。1945年下半年当选为学生自治会理事,对推动沙磁区学生"1·25"促进政协成功的大游行,作出了贡献。抗战胜利后学校于1946年迁回南京,李飞以化工系系会、工学院院会主席身份担任了中大学生社团联席会议召集人,1946年初他在抗议美军暴行运动中,担任南京抗暴联的总联络;在1947年"五、二"运动中任南京争取公费联秘书处负责人及京沪苏杭四区16所大专院校的学联秘书处负责人,并参与了筹组全国学联的工作,成为当时学运第一线的重要组织者之一。1948年7月初组织上决定他与朱成学、华彬清撤退去解放区,因交通员叛变而被捕入狱。于1949年4月13日经地下党争取而出狱。 解放后任南京市学联秘书长。1950年4月市委特派李飞赴私营永利厂任党支部书记。1952年公私合营后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兼厂长办公室主任。1953年归队从事化工技术工作,调任生产技术科长,为该厂的改建扩建做出了重要贡献。1956年调中央化工部氮肥局,负责筹建武汉氮肥厂,后又调吉林化肥厂任副总工程师,负责该厂开工工作,开起了我国第一座大型化肥厂。李飞在吉林工作十年,先后任化肥厂、设计院、研究院副总师、总师、副院长、院长等职,在化肥厂他倡仪并审定该厂铜洗车间改造,全国推广后,节省投资以亿计,后推广至前苏联十多个氮肥厂亦按此进行了技术改造。在研究院负责十多项军工科研项目的开发工作,均取得成功。填补了国内的空白,其中:液体火箭燃料还进行了小批量生产,满足了军工试验的要求;双温交换法制重水,从小试到中试,均系在李飞亲自指挥下完成,后扩大建厂获得国家发明一等奖,1966年调任三部(化工、石油、高教)一院(科学院)合成橡胶大会战办公室主任,一年多时间,他与武迟、羡书锦等专家狠抓了顺丁橡胶的中试,终于成功。至1967年6月被打成"叛徒"而停止工作。"文革"后任化工部第一设计院院长,曾担任水煤浆气化中试技术领导小组组长,取得成功。后该项目获化工部科技进步一等奖。他在任第九、第一设计院长期间负责设计的大型项目及援外项目,有5项获国家设计银质奖。 1983年调南京化工学院任党委书记,建树良多,他于1980年开始,转而从事一碳化学及化工发展战略的研究,发表论文30多篇,其中CO2制甲醇的研究处于国内前沿。后专职任南京化工大学教授,是国内有名煤化工专家、管理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还兼任国家煤炭转化联合委员会专家组专家、煤化工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化工技术经济学会编审组成员,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化学化工委员会主任、中国化工勘察设计协会顾问、化工教育系统高级职称评委会主委,江苏省高职评委成员、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东南大学文学院兼职教授等。离休后,参与组织原中央大学校友会,任副会长;并组织"中大校友诗社",任副社长;已出版《中大校友诗鸿》七集,受到海内外校友和诗词界的好评。他本人诗作已印出7册、诗词选一册,共发表诗词一千多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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